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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otice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一、依据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北京科技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11号)。

本复试录取方案报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执行。

二、复试的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王鲁宁

成员:董文钧、曹文斌、李静媛

2、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

组长:吴春京

成员:邰永红、王海波、于浩、庞晓露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董文钧

成员:郭翠萍、陈俊红、李立东、宋仁伯

4、复试小组成员

由学院的在职教授及副教授以上的3-5名教师组成,有直博生的面试组还须申报者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参加。

学院经院务会讨论,成立研究生复试遴选委员会,对于未选择导师的推免生将由遴选委员会中的教授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

遴选委员会成员如下:

王鲁宁、董文钧、杨平、董建新、龙毅、刘雪峰、宋仁伯、李静媛、曹文斌、周张健、赵海雷、高克玮、李立东、闫小琴

三、复试的准备工作

1、 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情况:复试教师为副教授及副教授以上的硕士生导师,并由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复试原则和评分方法等进行集中培训。

2、 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严格执行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对于考生的各项资格文件的审核,严格工作流程,确保每位考生的资料完善准确,出现疑义及时报告学院;

3、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实行公开监督电话,以及招生领导,监督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人层层监督的办法,畅通监督途径。

四、复试工作办法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拟招硕士推免生人数

拟招直博生人数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100

10

085600材料与化工

20

-

硕士推免生招生人数以实际招生数为准,直博生不占硕士招生指标,占博士招生指标。

2、本学院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②取得就读高校推荐免试资格;

③有较好的专业基础、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较强;

④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等。

3、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②.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

③.复试时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④.有助于突出本人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各种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 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与研究计划(限1000字以内,手书机打均可,但个人签名必须手书)1份;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 上述3中①-⑤项所列材料;

.《北京科技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须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分别推荐,推荐书手书机打均可,但推荐人签名必须手书,推荐书应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程序:考生网上(北京科技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申请(完善导师以及选择面试时间等信息以作为安排面试的依据)→考生网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我校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复试报到→参加复试→我校24小时内在网上向拟录取者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接到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确认。

复试时间:学院设定两个集中复试时间,分别为:925日、1010日。一般情况下,请推免生尽量按上述两个时间来校进行复试。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备份。

拟参加925日复试的考生应在922日晚12:00/参加1010日复试的考生应在927日晚12:00前通过北京科技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北京科技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2020年材料学院推免生报考导师志愿表》及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复试地点:复试报到时现场通知(已经填报信息的同学无需二次确认)。

报到日期

报到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925

8:00-9:00

主楼314(领取复试材料)

9:00-17:30

报到时主楼三楼布告栏查看

1010

 

5、复试考核方式

面试考核满分为500分,300分为合格,其中:专业水平满分200分,合格分为120分;综合素质满分250分,合格分为150分;外语水平满分50分,合格分为30分。

6、诚信及道德品质考核内容的具体办法

严格执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环节并结合考生复试面试环节,加大对考生诚信及道德品质考核内容的考核。

我校将于20204月左右,开展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相关工作,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7、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计算方法和录取规则

1)复试成绩为复试专业水平满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成绩之和;

2)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满分500分)、专业水平低于120分、综合素质低于150分、外语水平低于30分(满分50分)、诚信及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合格者按总成绩高低(每次复试单独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8、指导教师名额以及导师确定

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可以招收4名推免生(其中学术型硕士不超过3名)。遵循考生和第一志愿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和考生报考导师志愿的优先顺序择优拟录取考生。面试合格但未填写报考导师或者填报的三个志愿导师均未能录取的学生由学院根据学生专业背景指派相应指导教师面试及录取。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②在本科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

③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④体检不合格;

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⑥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录取条件者。

五、考生接待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工作小组电话:62332721

监督举报电话:62332506

领导小组电话:62332104

                              北京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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