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材料学院、新材料研究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调档、政审工作方案
为严格执行政审环节,加大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的考核,按照北京科技大学相关工作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政审、调档工作要求:我单位2015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政审、调档相关工作通知请到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查询相关通知。待录取名单公示后,硕博连读和我院应届毕业生统一由辅导员通知,非本院学生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预计在6月3日之前。
二、政审表、调档函发放原则:
政审表发放:电子版请点击此处下载,
政审表.doc (36.00 KB) |
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但务必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档案所在单位就政审表内容进行填写、审核和把关,最后一栏请明确写出“政审合格”或“政审不合格”,并加盖公章。全体博士新生都需要政审表。
调档函发放:需要调档的考生才发放调档函。
(1)定向委培博士、非定向联合培养二导我院一导不是科研院所、硕博连读、本科直攻博(本校)、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特殊原因档案在我校的往届生,以上6类人群不需要调档,不发调档函,只需要提交政审表。
(2)非以上6类人群的非定向博士新生档案不在我单位的,我单位工作人员会联系您预留在报名信息上的联系方式,请保持手机畅通,告知邮寄调档函地址。我单位会以EMS形式统一在5月31日之前寄出调档函,请注意查收,如果需要自行来领取调档函的,请在电话联系时告知,并在工作时间到北京科技大学主楼317办公室领取。
档案和政审表到我单位后,我单位每周一更新已收到档案和政审表名单(暑假期间不更新),请到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查询相关通知。如网站上显示“政审表尚未收到”或“档案尚未收到”,请查询原单位或邮寄方。
三、政审、调档提交原则:
政审表与档案需要分开,不得把政审表转入档案内封装。
政审表邮寄时间范围:请在接到通知后的15天之内(预计6月17日)之前邮寄政审表,与档案邮寄错峰办理;注意:政审表到我单位后经过审查通过后,才能开始调邮寄录取通知书。
调档时间范围:我单位在2015年6月1日-7月31日之间派专人接收考生档案,不要提早邮寄个人档案,以免遗失。党员注意原单位是否把党员档案归档。
四、调档和政审邮寄注意事项: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院党委办公室
收件人:高老师
邮编:100083;
电话:62332506
档案属于纪要,需要密封,邮寄请选择纪要或者EMS,请不要选择其他快递形式。同一单位可以同时邮寄几个人的档案和政审表。
如果需要直接送交档案或政审表,请在上班时间到北京科技大学主楼317房间。
我单位暑假放假时间请到学校主页查询,放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可以暂时收取挂号信和EMS并封存,待开学后统一再转交学院党委办公室继续政审和调档工作。
针对寄错地址的档案,我单位统一上交学校研招办,如档案错寄到我单位可直接去研招办咨询。
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