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材料学院、新材料研究院2015级新生党组织关系接收注意事项
1、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党员:请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于入学报到一周内交给辅导员,要求介绍信在有效期内。
外埠党员转组织关系的介绍信,要由党员所在地县、旗、市或旅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政治部)开出。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为“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的党员,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为“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北京市属单位(含大专院校)的党员,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处为“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院党委”。
由本校其他学院开出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材料学院党委”,去向(转入单位)为:你处。
2、定向委培学生党员:原则上党组织关系可以随人事档案保留在原单位,也可以转到我单位。
2、非定向联合培养一导为科研院所、二导为我院的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第一导师所在科研院所。
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