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院2013级研究生党组织关系接收注意事项
时间:2013-06-17
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院
2013级研究生党组织关系接收注意事项
1、非定向新生党员:请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于入学报到一周内交给辅导员,要求介绍信在有效期内。
由外省市、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的单位开出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北京市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向(转入单位)为:北京科技大学;
由北京市属单位、北京各高校开出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北京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转入单位)为: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院。
由本校其他学院开出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材料学院党委,去向(转入单位)为:你处。
2、定向委培新生党员:原则上党组织关系随人事档案保留在原单位,如果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转入,请入学报到一周内自行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材料学院党委办公室说明。
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学院党委
2013年6月7日